| 常州经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2024年度公告 |
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,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“专户存储、专款专用、按幢建账、核算到户”原则,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、透明和规范,依据相关规定,现将2024年度常州经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维修资金)管理情况公布如下: 一、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4年常州经开区交存维修资金6034.59 万元,截至2024年底,累计交存维修资金94776.58 万元,总余额为100875.14 万元。 二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《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,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。 (一)使用总体情况 2024年常州经开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512件,拨付资金343.74万元;截至2024年底,经开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2736.00万元,使用率约2%。 (二)使用项目情况 2024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,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、屋顶和消防设施项目,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59%、30%和5%,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28%、31%和21%。 (三)使用类型情况 2024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,一般程序使用475件,应急程序使用37件,共拨付资金343.74万元;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7%、20%。 三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,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,依据有关规定,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,截至2024年底,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8834.55万元。 四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023年,我区已完成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,向业主分配增值收益2085.13万元。有效保证房屋共有部位、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、改造的资金来源,充分发挥了维修资金作为房屋“养老金”的保障作用。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7月28日 |
